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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招聘骨干教师4名公告

2018-12-10 13:15  |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招聘骨干教师4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5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为满足我区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的需求,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和途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2011〕10号),结合我区实际,拟引进有教育教学岗位经历的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8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招聘骨干教师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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