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学教师26名公告(2)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面试后择优录用。
1.招聘流程:
(1)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2)面谈,面谈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谈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3)根据面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的3倍比例在面谈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面试对象参加面试;
(4)面试;
(5)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6)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2.报名及面谈
(1)时间:2018年12月24日9:00—17:00;
(2)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渊楼160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收取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同时进行面谈。
3.面试
(1)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核和面谈,确定并通知面试对象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18年12月25日8:30-17:30(以具体通知为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前到场签到;
(3)面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渊楼1602;
(4)面试形式:采用授课(正常上课)的形式,合格分数线为65分。
六、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学在高明”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九、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相关事宜可登陆“学在高明”网站(网址:http://www.fsgmjy.cn/)资讯服务-教师招聘栏目查询。
联系电话:0757-88282322,88282312。
附件:1-4下载
1.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职位表(第二场)
2.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考生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清单
4.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