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吕梁市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87人)(4)
十、管理及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的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卫人发〔2018〕10号)执行。工资待遇按照同类型同级别同岗位在职人员标准执行,所需经费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5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招聘在特岗全科医生岗位上的退休医师薪酬待遇在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额度内由聘用单位与退休医师协商议定。
十一、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1、吕梁市卫计委咨询电话:0358-8234248
2、石楼县卫计局咨询电话:0358-5726816
3、临县卫计局咨询电话:0358-4582265
4、岚县卫计局咨询电话:0358-6724779
5、兴县卫计局咨询电话: 0358-6322357
十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招聘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单位要自觉接受人社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要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考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的考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法律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
此公告解释权属吕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附件:
吕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