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师范大学选聘专职辅导员12人公告(2)
五、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19年1月8日(周二),应聘者登陆安徽师范大学辅导员报名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210.45.192.166:8080/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认真详实填写报名表,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类别岗位。
(二)资格审查。学校选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校园网公布拟参加笔试人选。
(三)资格验证。考生须携带本人“五证一书”到学校现场验证。“五证一书”:(1)身份证;(2)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3)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院系盖章的按时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证明);(4)院系盖章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或聘书;(5)党员证明(院系党组织盖章);(6)就业协议书。
(四)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心理健康测量。笔试结束后,所有人选在手机上进行心理健康测量。
(六)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形式进行,成绩各占50%。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综合素质等。试讲进行20分钟的思想政治课程(自选)公开教学,依据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逻辑思维能力、课堂控制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学校根据综合成绩,按选聘计划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实践考察人选。
(七)体检。学校统一组织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
(八)实践考核。学校安排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到相关学院进行为期10天的学生工作实践。学校组织对考察人选实践情况进行集中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学校通过校园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十)签约与聘用。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六、待遇
所聘人员均采取入编聘用,试用期1年。专职辅导员其他待遇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校内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子女入学可享受附幼、附小、附中优质教育资源。
七、工作监督
本次辅导员选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5910019。
八、其它
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优先。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553-591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