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玛纳斯县招聘公安部门地方事业编人员公告(133人)(3)
(二)现场报名(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19时)
1、2018年12月11日-12月17日19时,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按照简章要求报名参加。
现场报名地址:玛纳斯县平安路新公安局二楼“警辅办”进行。工作人员对填报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组织笔试(2018年12月19日)
1、2018年12月19日,报名人员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笔试。
2、笔试科目:A岗《综合知识》,B岗《公文写作》。
3、笔试地点:玛纳斯县中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组织面试(2018年12月20日)
1、2018年12月20日,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组织、纪检、人社部门全程监督。
2、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命题、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题本由县招聘办统一安排。
3、考官及工作人员现场抽签确定所在面试考场。
4、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编号隐名,面试区域封闭,县纪检监督人员组织工作人员和考生抽签。
(四)体能测试(2018年12月21日)
体能测试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县公安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公安局负责通知。
2.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2018年12月21日将体能测试结果报县招聘办备案。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公安局组织实施。
1、按照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招聘办批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2018年12月24日将体检结果(以医院医生诊断为准)报县招聘办备案。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须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被考察人员统一由公安部门分配至相关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岗(带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