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玛纳斯县招聘公安部门地方事业编人员公告(133人)(4)
考察主要了解掌握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从本职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再组织体检、考察。考察期间,不得增加任何形式的测试、考试。考察工作结束后,公安局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2018年玛纳斯县公开招聘公安部门玛纳斯县事业编工作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花名册》及考察总体情况说明报县招聘办。
(八)公示
对公安局确定的考察合格人员名单,通过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和玛纳斯县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或虽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一)本次招录人员均为玛纳斯县地方事业编制。
(二)工资待遇。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工资由县财政拨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警衔工资、绩效工资,享受精神文明与综合治理奖,每月按照工作岗位、学历、警衔工资及绩效考核应发工资不等。
(三)其他待遇。
1、录用人员可享受统建房政策,并提供免费公寓宿舍,每月补助660元伙食费。
2、享受年休假、产假、婚假、探亲假等带薪休假。
3、招录人员的配偶及家属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参加玛纳斯县各类岗位招聘,优先录用。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享受玛纳斯县“绿色通道”人才引进政策。
五、招聘事宜
(一)报名电话:
0994-6629600(玛纳斯县公安局“警辅办”)
(二)报名地点:玛纳斯县平安路新公安局二楼“警辅办”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5、一寸免冠照片3张(红底)。
玛纳斯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