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89名公告
导读:2018年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89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至22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春蕾中学等34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89名。现依据《杭州市下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区委办[2012]26号)精神,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34家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下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12月教师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毕业生,下同)。“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硕士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综合成绩排名前10%);(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7)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计划》中“在职教师”指:(1)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办教师(2)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且具有杭州市区户籍的非事业编制教师。
其中,“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杭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4)夫妻分居(符合户籍进杭条件);(5)随军调动。
具有杭州市区户籍在杭州市区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应聘教师岗位的,须现仍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1) 2018届毕业生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19届毕业生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等其他资格条件。
6.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专科学历的还须具有杭州市户籍。
7. 符合杭州市教育局规定的有关应届毕业生招聘要求。
8. “计划”中招聘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