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3人(2)
六、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面试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生态环境厅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参与监督。
1、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招聘结果报省人社厅办理批复手续。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九、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十、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0351-6371048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0351-6816840
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0351-6262191
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0351-4654359
山西省环境信息中心..............0351-6371143
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0351-6371169
山西省环境规划院................0351-5605695
山西省环保物联网云计算管理中心..0351-5605695
监督电话:0351-637108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