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科技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5人)(3)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在省科技厅人教处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省科技厅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科技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科技厅将招聘结果报省人社厅办理批复手续。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九、严肃招聘纪律
1.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将及时在我厅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省科技厅、组织或人事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十、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及具体招聘单位,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0351-7331654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咨询电话: 0351-4068010
山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咨询电话: 0351-4040961
山西省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咨询电话: 0351-4043806
山西省科技厅信息中心咨询电话: 0351-4062344-8091
山西省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咨询电话: 0351-5255507
山西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咨询电话: 0351-7039500
山西省分析科学研究院咨询电话: 0351-5281291
山西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 0351-4049543
监督电话:0351—403471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