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招聘辅警公告(50人)(3)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七、考察政审
对入围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主要对应聘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应聘职务要求的学历证书、国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如考察发现违反《招聘简章》第三条第八项之一的,政审不合格,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八、确定人选
考察政审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选。总分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另行组织其他形式进行考核确定人选。
九、聘用公示
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辅警大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岗前培训及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岗位要求,湖里公安分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待遇按《湖里区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工作方案》执行。
(二)对出现职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同职位条件或符合岗位调剂且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聘用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予以优先录取。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要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十一、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如简章条件、要求与实际冲突的,以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政治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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