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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0名公告(2)

2018-12-17 17:27  |  谷城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1:2的比例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取消后,考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所缴报名费退还。

  2、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与《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前,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4、笔试结束后,谷城县人社局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hbgucheng.gov.cn/home/)发布笔试成绩;考生也可通过现场查询或电话方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成绩查询地点: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谷城县城关镇康乐路4号),查询电话:0710-7249332。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报考岗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开始前,谷城县教育局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gucheng.gov.cn/home/)发布面试公告,并发放《2018年谷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4、面试公告或面试通知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5、面试结束后,谷城县人社局、谷城县教育局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gucheng.gov.cn/home/)发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五)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8年8月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分)×50%+面试成绩×50%。三项目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凡是符合政策要求,申请享受加分的人员,必须填写《2018年谷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于2018年12月28日前交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登记。逾期不提交者,视作放弃加分资格。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提供合格证书原件,申请表可不再盖章,否则须经服务单位及管理部门逐级确认盖章。

  3、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六)体检、考察、选岗

  1、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谷城县人社局和谷城县教育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谷城县教育局负责,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在具有资质的县级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谷城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谷城县教育局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

  3、选岗。谷城县教育局、谷城县人社局制定选岗办法,按照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序,高中按照学科依次进行选岗,义务教育学校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分学段分学科依次进行选岗。

  4、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出现名额空缺,按各岗位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谷城县教育局按规定的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象,报谷城县人社局审定后,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gucheng.gov.cn/home/)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谷城县教育局上报招聘结果,谷城县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三)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报到上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导考试辅导用书,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2、请考生务必关注谷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gucheng.gov.cn/home/)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以免错失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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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湖北襄阳市谷城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018湖北襄阳市谷城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2018湖北襄阳市谷城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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