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郑州上街区纪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2)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的,以面试成绩为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由上街区纪委监委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需求类别》。
(二)笔试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以后入伍的大学生退出现役后报考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需在2019年1月2日9:00-17:00到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2房间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不再受理。
(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方案由上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