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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烟台招远市公安局招聘特巡警警务辅助人员简章(50人)(3)

2018-12-19 13:39  |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进入面试范围的需要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

  凡面试成绩超过60分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行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体能素质测评的项目标准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为准,测评项目为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结束后,按照笔试30%、面试40%、体能30%,折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范围)。

  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除视力另行规定外,其余均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应聘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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