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澄迈县共青团委员会招聘11人公告
导读:2018年海南省澄迈县共青团委员会招聘11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7日(共10天),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工会、妇联、共青团改革方案的意见》精神,根据团省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海南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基层专项行动的通知》(琼团办字〔2018〕55号)文件要求,共青团澄迈县委员会现委托海南省海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并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安排至各镇参与青少年事务等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11名,澄迈县11个镇,每个镇1名,定岗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镇。
二、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及以上(2000年12月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
3.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认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热爱青少年事业;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专业水平;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优先考虑
1.澄迈县户籍;
2.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3.在校期间,具有团委、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
4.在澄迈县范围内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
5.具有2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的;
6.具有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2年及以上服务经历的;
7.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心理学或法律等专业毕业证书的;
8.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
9.持有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10.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11.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
(三)人员退出机制
1.存在违法行为;
2.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不符合海南省海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聘用者签订协议约定的宗旨条件;
4.不能胜任工作。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三、薪酬福利
实发工资2300元(含个人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