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漯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0人)(2)
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具有医疗护理知识人员提供相关证书、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优秀士官证明、特长及特殊技能证明)原件(交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和《报名表》(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提前填写完整,一式一份,最好打印;亦可到报名点领取,现场填写),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2、测身高。具体标准见职位表。
3、身高不符合要求者,不受理报名。
4、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
5、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发放《体能测评通知单》。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主要进行“纵跳摸高”、“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两个项目测试,两项均通过视为体能测评达标。测评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2、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等环节,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发放《体检通知单》,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四)体检
1、体检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和《体检通知单》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进行。
3、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
(五)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的,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2、考察政审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