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四季度重庆市铜梁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公告(22人)
导读:2018第四季度重庆市铜梁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22人,报名时间:2019年1月 2日-4日、7日-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号,重庆市铜梁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2楼人力资源市场)。咨询电话:023-45640258。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考核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
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纳入本次招聘范围,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考核招聘人员须在铜梁区服务5年及以上。
6、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被执行人;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