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2人)(2)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公共安全活动的;
(5)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8年12 月19日9时至2018 年12月27日17时,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彭山区公安分局四楼政治处,联系电话:37620958;13990358707
(四)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本人签字的复印件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及3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退伍军人还须持退伍证原件及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持上述材料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再填写《彭山区公安分局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勤务辅警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20%;文职辅警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一)体能测试
1、所有报名的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项目为:(一)男子1000米;(二)立定跳远;(三)10米×4。
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文职辅警体能测试成绩达到标准的60%即为合格
本次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男子10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占总分的30%);立定跳远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占总分的30%);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为1次(占总分的40%),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当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 年12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