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省龙里县卫计系统招聘乡村医生简章(123人)(3)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每名只能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产生空缺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考察方式为: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社会化聘用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体检及考察结果均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八、聘用
(一)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同等条件下,现在岗的村医优先录用),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乡村医生注册登记手续。村医聘期合同为三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一签,三年一聘,期满后考评合格继续聘用;聘期内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解聘。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考察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龙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龙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5636446 县卫计局政工科
附件: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