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公告(88人)(3)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
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应聘者应
提供《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拟录用员工考察征询函》。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选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网站“诚聘英才”【最新公告】栏(本院网址:http://www.st120.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由于人数限制无法被录用到相应岗位的,按成绩顺序,经应聘者和用人科室同意并报院务会批准同意后,可在相近的专业或岗位予以调配。对拟调配人员按程序进行体检及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
九、人员聘用及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
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1、符合《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员工进入事业编制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版)》(详见单位网站)聘用为我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条件的,可纳入本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2、不符合纳入本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条件者,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可寄存在汕头市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待遇:工资(大专3000元/月,本科3300元/月,硕士3800元/月)、奖金参加科室二级分配;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享有节日慰问金等。
3、符合人才引进条件者,可按医院有关规定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基金及租房补贴等待遇。
4、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考试时间、体检、考察、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网站“诚聘英才”【最新公告】栏(本院网址:http://www.st120.cn)公开发布。公开招聘的公告除同时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人社”栏目及汕头大学医学院网站公开发布外,无授权或委托其他网站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1、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联系电话:88915810
联系人:谢老师 吴老师 尹老师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东厦北路69号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人事科
邮 编:515041
2、汕头大学医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88900466
3、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8817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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