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省咸安区监察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招聘公告(50人)(2)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名额以招满为止,择优录取。
2、报名地点:咸安区公安局办公大楼七楼721室
3、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复员、退伍军人及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另应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6张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资格初审(含目测、量身高、量体重);
2、政审:持村(居)委会现实表现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
3、面试:采取集中面试,抽签答题方式进行,按得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录用人员(占总成绩50%);
4、体能测试: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摸高等(占总成绩50%);
5、体检:将体能测试、面试二项成绩综合后,由高到低依次初步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如被正式录用,体检费用予以报销)。
五、录用聘任
1、公示和聘用:依据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的最终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两年。
2、岗前培训与试用:为适应留置场所看护工作需要,由区监察委、区公安局联合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3、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由区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期两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择优续签。
4、工资待遇:看护辅警工资待遇,参照咸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执行。另外,根据相关标准发放执勤服装、执勤补贴和伙食补助。
六、此公告由咸安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咸安区公安局辅警招聘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