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8河南郑州市荥阳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告(10人)

2018河南郑州市荥阳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告(10人)

2018-12-26 09:44  |  荥阳市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河南郑州市荥阳市纪委监委选调10人,报名时间:2019年1月2日至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咨询电话:0371—60252086(公务员),0371—60252068(事业人员)。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化党和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按照全面加强从严治党要求及《中共荥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荥阳市监察委员会机关机构配置及人员编制方案》(荥编〔2017〕38号)和《中共荥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荥阳市监察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荥编〔2017〕3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郑州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纪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郑纪办发〔2016〕42号)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发现和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提升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进展增添新生力量。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0人。其中:公务员岗位2人,全额拨款经费形式事业岗位8人。

  三、选调总体条件

  (一)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思想品德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四)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素养,品行端正,表现突出,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荥阳市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具有干部身份的全额拨款经费形式事业编制在岗人员,原则上为科级(不含)以下人员(教体系统教师、卫生系统医护人员不纳入选调范围)。

  (六)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市委巡察机构人员和市监委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报考的,学历可放宽至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七)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自参加工作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与荥阳市纪委监委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等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23  共3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