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辅警招录公告(20人)
蛟河市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其中女性辅警3名,男性辅警17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自愿从事法院警务辅助工作;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用工单位安排;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8年6月18日以前出生) 30周岁(1988年6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体重正常;
6、在蛟河市人民法院有过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岁数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
7、中共党员、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以及有警务辅助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录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严重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5、有精神病史、遗传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
6、有其它不适于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及要求
(一)发布信息(12月25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招聘信息将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蛟河市人民法院网站、吉林市人民日报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报名(12月25日—29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蛟河市人民法院(联系人:13125729785 毕队长)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所有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三)资格审查(12月30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