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咸宁通城县监察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招聘公告(50人)(2)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君临时代香港街18号(通城县通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周丽娟 联系电话:0715-4818518、0715-4356888。
(三)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证、优秀士兵证或优秀士官证、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无个人近期不良信用记录证明1份;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5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个人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判断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加分情形
1、对退役军人、中共党员、有纪委、监察委辅助工作经验分别加3分、3分、5分、5分;
2、被通城县纪委、监察委评定优秀辅助工作人员的考生加8分,退役优秀士官(兵)考生加10分。加分与第1条不累加,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加分计入综合成绩统计。
(三)体能测试
男子800米跑步;女子400米跑步。体能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用人单位日常工作参考指标。参加体能测验人员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发布考生成绩
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各职位招聘计划中的最后一名综合成绩若出现分数并列时, 再对末位并列的考生进行二次面试,按照二次面试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察委、公务员局、公安局对拟聘对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政治德才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鄂政法[2018]35号文件规定,人员招聘采取签订劳务合同,依法按合同管理的方式,由通城县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务关系。
八、岗前培训
为适应监委看护及公安工作岗位的需要,由通城县监察委、县公安局联合组织综合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的解除劳务关系。
九、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通城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执行, 工作期间购买“五险”。
十、递补规则
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考察、培训、试用期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淘汰出现的职位空缺,由该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其他未尽事宜由通城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警官 联系电话:13707244151
通城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