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慈溪市招聘紧缺类卫技人员公告(170人)(3)
2、资格复审
⑴资格复审时间:报考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岗位(J02、J03)的,资格复审时间初定3月底;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岗位(Y01)等其他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初定1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岗位(Y01)的,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套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替代;2017年9月以后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不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外地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其他岗位的,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原籍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无生源地要求的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上岗证。其中,尚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替代。已与市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凭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学生联)参加资格复审,但在填报志愿时须提供整套空白《就业协议书》。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仍在校就读的,提供入学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
3、面试
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岗位(Y01)的,采用现场答辩式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正确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报考其他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报考其他岗位的社会人员,采用技能实践操作考试。各岗位技能实践操作考试项目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技能实践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组织笔试的,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技能实践操作考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未组织笔试的,面试(技能实践操作考试)成绩即总成绩;若面试(技能实践操作考试)成绩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