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18名公告(2)
(二)初中
语文2人(汉语言文学相近及相关专业,);
英语2人(英语相近及相关专业);
政治1人(思想政治相近及相关专业);
历史1人(历史学相近及相关专业);
地理1人(地理可以相近及相关专业);
生物1人(生物科学相近及相关专业);
物理1人(物理学相近及相关专业);
美术1人(美术相近及相关专业)
体育2人(相近及相关专业均可,其中在二本院校特招1人,有啦啦操特长的优先)。
四、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招聘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1)请报考人员将相关信息及简历投到普洱市第一中学的报名邮箱,经学校初审后按招聘方式和程序另行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应聘。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的审核,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简历。因个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邮箱为:普洱市第一中学(pesdyzx@126.com),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8日。
(3)通过网络报名的应聘者,经学校初审后,由学校通知相关应聘者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9:00参加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的招聘会,按招聘程序进入专业技术笔试、面试和试讲。
2.现场报名
(1)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11日(周五)上午9:00,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同析4号楼108、109教室。
(2)由学校安排专人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3)专家考核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技术笔试、面试和试讲。
(二)审核方式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
2017年、2018年毕业生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先由用人单位初审,普洱市教育局复审。
2019年毕业生持学校开具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和试讲,待正式毕业后,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如毕业后应聘者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审核先由用人单位初审,普洱市教育局复审。
(三)资格审核解释权:由普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公开招聘采取专业技术笔试、面试和试讲为主的方法进行。
(二)时间和地点:2019年1月11日(周五)上午9:00,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同析4号楼108、109教室。
(三)招聘程序: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先进行专业技术笔试(30分钟),笔试合格后进入面试及试讲(15分钟);专业技术笔试、面试和试讲内容由专家考核小组指定。
(四)面试及试讲结束后,由专家考核小组确定候选人,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
六、考核和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人员毕业后,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报考人员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再次进行复审,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普洱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和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必须实名反映。
八、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2018年、2019年毕业的学生。
(二)联系电话
普洱市教育局 0879—2123085
普洱市第一中学 0879—2122932
高老师 18187925006
(三)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
普洱市第一中学网(http://www.pesdyzx.com)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教师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试讲或签订三方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 公示期7个工作日满后,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九、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教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普洱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