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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海南省公安厅留置监管陪护总队招聘公告(100人)(3)

2019-01-02 15:00  |  海南省公安厅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3日内向海南省公安厅留置监管陪护总队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体检最多只进行两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公安厅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签订劳动合同及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海南省公安厅留置监管陪护总队与拟聘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海南省公安厅留置监管陪护总队组织的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期间基本工资为38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为4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绩效考核工资300元/月。执行任务期间,提供食宿,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特殊执勤费,往返留置场所当天的特殊执勤费为每人180元。

  附件1:招聘岗位表

  附件2:招聘报名表      

  联系人:周警官,联系电话:0898-68836697、13907681226、0898-68836544(传真)。

  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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