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华蓥市公安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21人)(2)
(二)考试程序
1.考试分为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5%。内容为法律常识、计算机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
3.心理测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4.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5%。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步、立定跳远、俯卧撑、4×10往返跑;
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根据考生的笔试及体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6.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政审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华蓥市公安局下发政审表,应聘人回户籍地派出所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华蓥市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有关待遇
(一)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华蓥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按照国家规定政策标准购买相应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华蓥市公安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826-4863423。
附件:
华蓥市公安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