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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消防员招聘公告(200人)

2019-01-03 15:46  |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新疆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消防员招聘200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月3日10:30—1月8日19:00(均为北京时间)。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92号(新华北路消防中队院内,中信银行大厦对面)。咨询电话: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0991-8515226,监督电话: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纪律检查委员会0991-8515231。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火灾防控需要,为全力保障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辅助类消防员。

  一、招聘计划

  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公开招聘辅助类消防员20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年龄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2月29日至2000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持B2以上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退役军人或政府专职队、企业消防队工作1年以上者优先录用。

  三、下列人员不在公开招聘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

  (三)曾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四)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五)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六)曾拥有海外国籍的;

  (七)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八)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心理测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简章》

  《简章》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lmq.gov.cn/hrss.htm)、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官方微信(微博)发布。微信搜索帐号:“wlmqxfzd”,微博搜索帐号:“wlmq_xfzd@sina.cn”添加关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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