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二)河南省内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条件
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普通类两年制、三年制)毕业班学生、普通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报考,否则资格认定无法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读研究生不受年级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特别强调:以上考生报考类别应具备学历条件须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相适应,如不按要求的条件报名考试的,造成面试审核无法通过的,考生责任自负。
(三)港澳台居民报名条件
(1)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参加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的学历要求参照社会考生、河南省内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条件要求。
(5)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报名受限条件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http://ntce.neea.edu.cn),进入报名系统,选择“河南”。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帐号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当次考试有效。
第三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注册成功的考生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四步:阅读报考须知。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资格,符合条件方能报考。
第五步:填报个人信息。考生需自行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的正确性,如因个人原因填写错误,造成准考证身份信息与本人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一致的,视为信息不符,不得入场考试。笔试报名个人信息错误的考生,将无法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应仔细检查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一经审核通过,无法进行更改。
第六步: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七步:报考。根据页面提示操作,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考试科目和应试考区。应试考区应为户籍或用人单位或学籍所在地。考点设立在考区辖内的县(市)、区,考区对考生参加考试的考点随机编排,请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关注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
第八步:网上审核。省辖市招办负责对本考区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只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姓名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笔试,造成面试等后续环节无法完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审核期限内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不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包括照片),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第九步: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
四、其它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于3月4日至3月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
(二)成绩查询。4月16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辖市招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复核主要检查是否考生本人试卷或本人应试信息、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
(三)违规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四)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201A、202A的合格考生,面试时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的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的合格考生,面试仅限于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二)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三)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四)考生须对网上报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能更改。特别强调:考生不得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报名,否则出现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笔试成绩在有效期内的科目,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不用重复报考。
(六)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密码,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请预留真实有效的本人手机号码。
(七)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0371-68101586,举报监督电话:0371-681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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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区咨询电话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3.网上支付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