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武汉东西湖区农业委员会招聘16名驻场劳务(检疫)人员公告(2)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心理素质等。若出现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的人员,不再递补。
2、面试考官组设 7 名考官,第三方考试机构辖区所在的纪工委负责全程监督。如有需回避情形应主动回避,主考官原则上从考官组推荐确定。
3、面试分别设立面试室、候考室、侯分室、考务办公室。面试考场设立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核分席、监督席。面试考场与候考室、候分室分开设置。整个面试过程架设摄像机进行全程拍摄,考生结束后刻录成光盘,由我公司存档,以备核查。
4、面试成绩。面试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 5 个有效分的平均分;面试成绩须经监督人员签名确认,以隔位报分的形式, 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
5、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 60%。
六、组织考察与体检
1、按笔试与面试 4:6 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即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依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按 1:1 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名单进行组织考察。如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 以公告中确定的优先项进行优先排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体检委托相关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 1:1 比列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如在指定报到上岗时间,个人放弃或不服从组织安排未报到上岗,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对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依据综合成绩高低、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书。新聘人员试用期 2 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因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后出现的空缺,依据报考该岗位综合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拟聘人员上岗后,薪资待遇可参照 2018 年招录人员薪资待遇。
八、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协调。
招聘工作接受用工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辖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招聘过程中的有关投诉或反映,由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后及时处理。招聘程序不规范、影响公正的,视为无效。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