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20人公告(2)
(三)面试
1.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由经开区社会发展局负责。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实际情况,由经开区研究确定。
2.注意事项
考生在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均用汉语答题。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资格复审
通过面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原则上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到经开区社会发展局进行审核。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其进入体检资格。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三日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经开区社会发展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以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统一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内容包括:考生考号、姓名、性别、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监督人及监督电话情况等。
(八)聘任
公示无异议,被确定录用的人员,由经开区办理聘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聘任人员试用期满,由经开区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监督与回避
经开区纪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已被聘任的,取消其聘任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经开区实行全员聘任制管理,采取绩效薪酬制,公开招聘人员绩效薪酬标准按照聘任岗位职级确定,实际收入按经开区绩效考核办法确定。
(三)聘任期间,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等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经开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997—4688321,0997-4686637
监督电话: 0997—4688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