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辅警公告(18人)(2)
四、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最低可降低至1:2。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等基本常识性问题,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
五、面试
按岗位计划1:1.5的比例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占综合成绩50%。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能测试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年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组织入围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标准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
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或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和九华公安微博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十一、入职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经经开区党工委会审议通过后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1)入职人员性质为经开区管委会合同制职员,按经开区管委会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管理。
(2)管委会与入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九华公安分局会同经开区人社局进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一般不低于3100元每月的标准(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一金)。
十二、湘潭经开区网站和九华公安微博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
十三、咨询监督电话
九华公安分局:0731-52315527
经开区人社局:0731-58275879(举报电话)
十四、本公告解释权归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