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招聘教师28名公告(2)
报名材料含:①《2019年安溪县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复印件(各一式1份)。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证书由所在学校或院系提供可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19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及复印件;未正式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已正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报到证保管单位提供的报到证复印件(加盖保管单位公章,并明确系原件复印),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page]
(二)现场报名
1.东北师范大学考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
(2)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福建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计划数=需求数-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招聘计划数将于2019年3月20日前公布于“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目)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3月23日
(2)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致广楼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请将以下材料装袋,袋上注明毕业学校、姓名、报考学科)
①《2019年安溪县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复印件(各一式1份)。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证书由所在学校或院系提供可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19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及复印件;未正式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已正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报到证保管单位提供的报到证复印件(加盖保管单位公章,并明确系原件复印),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④已经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只须携带原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报考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考试安排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者进入考试环节,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时间
1.东北师范大学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
2.福建师范大学考试时间:2019年3月24日
(二)考试地点
1.东北师范大学考试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2.福建师范大学考试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1.考试形式
片断教学和现场问答。片段教学每人12分钟(准备时间40分钟);现场提问2个问题,3分钟以内。片断教学内容为为高一年必修一教材(政治:人教版;语文:人教版;数学:人教版A;英语:北师大版;物理:鲁科版;化学:苏教版;历史:岳麓版;地理:人教版;生物:人教版;体育:华师大版;音乐:人音版;美术:湖南美术版)。
2.考试成绩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片段教学成绩的70%与现场问答成绩的30%之和(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综合成绩当场公布,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有资格复审、体检、考核、聘用。若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资格复审
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从考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如未能提供证书原件,须先提供相关证明,但最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确定:①师范类专业;②高等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③学历高低;④双学位(双学历)。
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page]
七、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由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任教学校。若考生总成绩出现相同的,则按照体检对象确定办法认定优先顺序依次选择。
2.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录用人员服务最低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提出辞职、解除聘用合同、调动及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学校提供住宿,其他优惠条件面谈。
(二)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公示公告”栏目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四)本次招聘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3236030。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安溪县教育局、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安溪县教育局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