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政府消防员招聘37人公告(2)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乌苏市消防大队、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持B2照以上驾驶证人员需进行驾驶技术实操考试,具体实操考试由乌苏市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乌苏市消防大队、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测试项目:3000米、100米、立定跳远。体能测试单项不达标者可参加集训,集训后经测试仍不达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
体检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可在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公示
经政审、面试、体能(技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乌苏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培训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1个月,集训期间自行退出或考核不达标者不计发工资。经培训及考核鉴定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暂定为一年,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六)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月工资按岗位确定,灭火岗5244.05元;通讯、驾驶岗5224.05元;职务补贴:班长280元/月,副班长200元/月。以上工资均为实发工资。
根据工作年限及考核情况,适时晋升及调整工资待遇。
已聘用由用人单位提供食宿、发放服装(冬季、夏季)。每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七)调剂
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自主申请辞职的、违反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的,视岗位报考情况进行调剂。
通过政审、面试(技能)、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六、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研读简章,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三)公开招聘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人、联系电话
负责人:种波 18799797119
消防大队联系人:张斌杰 0992-8528125 18139391115
人社局联系人:侯月玲 0992-8512527
监督电话: 0992-8520186
附件:
2019年乌苏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2019年乌苏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