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长沙师范大学招聘专任教师201名公告(2)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者登陆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如实填报并上传《湖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同时将《湖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材料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寄(送)所应聘学院党委办公室。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核
1.开考比例
(1)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方式
采取“学术水平和专业技能考核”和“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两项考核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学术水平和专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核对象提供的学术成果(两件代表作)进行评议,或对考核对象专业技术技能进行测试。
(2)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采取授课等形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
(3)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结果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实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同时根据其科研成果,学校为新聘用的博士提供人才引进待遇,标准面议。
咨询电话:0731-88872231(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72206(学校监察处)
附件: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师范大学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