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宜宾市公安局临港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5人)(3)
(二)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进行政治考核。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人头经费由宜宾市、临港经开区财政包干保障,月收入按照《临港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 5108995
区公安分局 3621795
监督电话:区人力社保局 5108937
区公安分局 3621651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计算机、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下载:
1.宜宾临港开发区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宜宾临港开发区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