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温州永嘉县高层次人才招聘55人公告
导读:2019年浙江省温州永嘉县高层次人才招聘55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2月3日8:00至2019年2月28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为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人才管理科(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4楼),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经研究决定,永嘉县有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我县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殊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全国“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共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二、引进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留学归来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在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内(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简称ARWU)或923所国(境)外高校名单内(附件5)。
(二)“双一流”高校(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的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县直属有关单位和功能区、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的5名专业不限的岗位(岗位代码001),要求专业必须与“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对应的“双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
三、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9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3日8:00至2019年2月28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人才管理科(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4楼)。
3.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张,填写《2019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个人报名表》(附件2)。
(2)网络报名:请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和《2019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个人报名表》Word版(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直接插入表内),压缩成文件名为“引进单位+岗位代码+姓名”的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kjk57768287@163.com。
(3)其他材料: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所需)或扫描件(网络报名所需)。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现场报名所需)或扫描件(网络报名所需)。
(4)网络报名确认:网络报名人员在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确认收到报名电子邮箱的回复邮件才算报名成功。若因网络原因报名受阻,及时电话联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人才管理科。
(5)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如该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计划数。成功报名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人员请携带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2.网络报名人员经初审合格后,再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如该岗位无人通过资格审查环节,则取消该岗位计划数。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择优遴选环节。
4.资格复审截止时间:2019年3月8日17:30。该时间节点前不提供相关报名原件材料的,报名无效。
5.专业审查要求:报名人员的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择优遴选
采用面谈、面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择优遴选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面谈。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1)岗位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为1:1的,采取面谈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2)岗位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之比为1:2或1:3的岗位采用面试的遴选方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3)岗位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之比大于1:3的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遴选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4)岗位报名人数人员少于岗位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