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山东聊城茌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5人)

2019山东聊城茌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5人)

2019-02-12 16:22  |  茌平县人民检察院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60%、4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五)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

  (七)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的书记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不低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聘用制书记员按照技能水平实行分级管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具体薪酬待遇标准由招聘检察院在上述范围内研究另行规定。(与县法院招聘书记员待遇相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茌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联系电话:0635-3012325

关于公布茌平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录考试纪律的通知

  根据茌平县人民检察2019年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录考试的需要,现将考试纪律进行公布,供各位考生进行查看。

  茌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2019年 2月 9日

茌平县人民检察院

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纪律

  为确保茌平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特制定以下考场纪律,请全体考生认真遵守: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入场,入场时主动出示证件,接受检查、签到。

  2、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交头接耳。考生携带的手机应当关闭,并将关闭的手机、U盘等电子设备和个人物品统一放至指定位置;

  3、独立完成考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1)抄袭他人答案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U盘、耳机、手机等电子设备的;

  4、考试开始半小时后方可离场。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