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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枣庄滕州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简章(40人)

2019-06-10 17:11  |  枣庄就业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枣庄滕州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40人,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17:00止。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侧重于法律常识。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因工作需要,滕州市人民法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0名、聘用制司法警察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枣庄市常住户口(2019年5月前具有);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②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④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⑤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⑥有吸毒史或毒品检测为阳性的;⑦主要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⑧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⑨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40名、聘用制司法警察20名(男性17名,女性3名)。

  (二)岗位职责

  1、聘用制书记员

  在法庭指导下开展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案件信息录入、上传;电子卷宗实时扫描;司法公开事项的操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庭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聘用制司法警察

  在司法警察大队的指导和监督下,辅助维护审判秩序;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置工作;辅助执行拘传、拘留、押解、执行等强制措施;完成司法警察大队交办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三)岗位条件

  1、聘用制书记员

  (1)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21至26周岁(1998年6月1日至199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8年6月1日后出生);

  (3)具有两年以上审判辅助工作经历且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6年6月1日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或持有亚伟速录登记证书者优先。

  2、聘用制司法警察

  (1)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的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女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退伍军人、警校及体育专业毕业生优先;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盲,无肢体功能障碍;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2厘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4.6以上;年龄在20至26周岁(1999年6月1日至199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退役二期士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0年6月1日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退役的机动、看押武警和解放军侦察兵或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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