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耒阳市招聘教师700名公告
导读:2019年湖南省耒阳市招聘教师70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至3月18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为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师均衡配置,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00名,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教师共计700人,其中高中教师103人,中职教师10人,初中教师161人,小学教师419人(含学前教育32人),市幼儿园教师5人,特殊教育教师2人。各招聘岗位职数详见《2019年耒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职数表》。
三、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①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②有3年及以上代课(或民办学校任教)经历的人员。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经体检合格。
(二)学历要求
1.高中教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职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师范大专)。
4.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师范中专)。
5.学前教育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师范中专)。
6.特殊教育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师范中专),特殊教育类专业。
(三)职业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2.中职教师:暂不受教师资格证的限制,但在聘用后两年内(起始时间从聘用报到时间算起)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3.初中教师: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其中,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的,可以报考体育招聘岗位。
4.小学教师: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非音乐、体育、美术的,可不受任教学科的限制报考小学招聘岗位(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除外);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为音乐、体育、美术的,只能报考相应的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招聘岗位。
5.学前教育教师:取得学前(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6.特殊教育教师:暂不受教师资格证的限制,但在聘用后两年内(起始时间从聘用报到时间算起)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上述相应教师职业资格条件的教师类别岗位:
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19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要求
体育(足球方向)招聘岗位,仅接受足球专业方向人员报名;
普通高中的语文1 、数学1、英语1、物理1、政治1岗位仅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报名;艰苦边远乡村小学的语文1、数学1、英语1岗位仅限耒阳籍或配偶在耒阳工作且定居耒阳的人员报名。其他人员报名无效。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1.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耒阳市在编教师、特岗教师。
3.耒阳市教师辞职未满3年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3日至3月18日17:30。
2.网上报名。报名进入耒阳市党政门户网(http://www.leiyang.gov.cn/ )。点击首页右下方“耒阳市站群”打开“耒阳市教育局(http://www.leiyang.gov.cn/jyj/ )”即可。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3.报名要求
(1)严格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毕业学校、专业等信息应与相关证书的信息一致,填写全称)。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定招聘岗位后其笔试或面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各招聘岗位只针对符合相关条件人员,其余人员报名无效。
报名人员应按以下要求上传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①免冠彩色登记照(一寸);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④教师资格证(2019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凭证》,或提供《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