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面向应届生招聘教师公告
导读:2019年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面向应届生招聘教师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3月26日起,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专业或教育院系)2019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3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表1)
三、用人单位简介
炎陵县地处湘东南边陲、井冈山西麓,是中华始祖炎帝神农氏归根之地。境内有衡茶吉铁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条高速公路通过,交通便捷。全县现有公办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小学10所,教学点9所,公办幼儿园16所。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6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6日以后出生);
7、愿意在炎陵县最低服务三年以上(含试用期)。
8、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亊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亊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亊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亊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亊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非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专业或教育院系)2019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学历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招聘在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师范大学设立报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