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保山昌宁县事业单位到高校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17人(2)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在昌宁县人民政府信息门户网、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医科大学等有关校园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出具的合格证明)等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院校单位公章,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确定面试人员
招聘工作组按照相应岗位的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的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和面谈,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昌宁县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并进入面试环节。岗位面试人数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四)组织面试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系统面试采用现场说课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说课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现行使用的教材。面试满分为100分,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有效。卫计系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仪容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有效。
(五)签订协议
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试结果,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双方现场协商,由组织、人社、主管部门及其用人单位与招聘对象签订《昌宁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协议书》,并缴纳信用押金1000元(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报到上岗半年后全额退还本人)。
(六)资格复审
签约毕业生毕业后,于2019年7月30日前持招聘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登记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同时将学籍档案转到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并由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及考核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昌宁县人民政府信息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上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严格按照招聘有关规定,办理齐备招聘手续,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严格档案管理。毕业生档案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保存,如有不封存或有异常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严禁弄虚作假。报考者有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招聘纪律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昌宁县事业单位招聘;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规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试,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工作中,考生确定的电话联系方式若多次联系不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电话: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0875—7130429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昌宁县教育局:0875—7130700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75—7130609
监督电话:0875—713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