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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福清市新任教师招聘42人公告

2019-03-11 14:51  |  福清市人民政府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福建福清市新任教师招聘42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24日,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精神,我市拟进行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及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具体条件详见《2019年福清市教育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需求情况表》,附后)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2019届毕业生、已被福清市教育系统聘用的在编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在职人员参加报名,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局盖章同意报考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本方案所列的岗位资格所有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核当天前取得。其中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师〔2018〕96号等文件规定,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月~2月初,制定招聘方案。

  3月10日前,招聘方案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方案核准后,招聘公告由福清市教育局向社会发布。

  3月18日~3月24日,应聘人员须进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网上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委托模块”进行报名),招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人数。应聘人员报名后,可以参加笔试或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聘用成绩。但有笔试成绩的考生将可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第二轮补充招聘。

  3月26日~3月29日,应聘人员本人须于(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报名地点:福清市教育局七层702室,联系电话:0591-85232540。应聘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2)身份证、入学前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院、系)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且能“如期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3)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月~6月,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工作。

  (二)发布招聘信息

  方案核准后,招聘公告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福清市人事人才网、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清市人民政府子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招考招聘公告(网址:http://fq.fuzhou.gov.cn/xjwz/zwgk/gggs/zkzpgg/)、福州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fuzhou.gov.cn/)向社会发布。

  (三)报名、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报名、资格审核,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原则上要求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不得更改。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招聘考试办法

  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各岗位面试工作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福清市教育局共同负责。

  (1)面试的形式。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采取编写教案和片断教学方式。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30分钟)、片断教学(12分钟)。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

  (2)面试考场管理。面试考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参考人员及面试评委一到面试考场即收缴手机等通讯工具,参考人员抽签情况由监察人员专门保管。候考室、编写教案室、面试室相互隔离,各楼层通道均安排专人维护秩序,做到待考人员不与已考人员、评委等接触。面试评委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参考人员到达面试室,面试评委即不得离开工作岗位。面试过程要求独立评分,评委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各面试室实行全程监控,同时安排监察人员对面试全程进行监督。

  (3)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及纪检监察部门安排专人介入监督。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余五位评委所评分数平均分做为参考人员面试成绩,并当场报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线为60分及以上。各科若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5)面试成绩公告。面试成绩通过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清市人民政府子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招考招聘公告(网址:http://fq.fuzhou.gov.cn/xjwz/zwgk/gggs/zkzpgg/)公布。

  (五)组织考核: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成绩并列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考核办法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重点考察与拟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与能力。

  四、体检办法

  按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应是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公示前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一次性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清市人民政府子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招考招聘公告(网址:http://fq.fuzhou.gov.cn/xjwz/zwgk/gggs/zkzpgg/)”内公示三天。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应聘毕业生的面试成绩、组织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学科志愿,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具体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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