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招聘教师1人公告(2)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我校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2号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625868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和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人事处及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