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直属幼儿园专任教师7名公告(2)
③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2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019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的,应提供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若确定为面试人选及考核、体检人选的,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否则作为“报考资格不符”,即取消体检资格)。
④已参加工作的(聘用人员或已办理人事代理),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本人应做出承诺,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以上提交的材料与网络报名提交信息不实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一经核实,作为“报考资格不符”,即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测评报考人员担任幼儿园教师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基本技能等。
4.面试时间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及时通过其门户网站或手机短信平台发布面试时间、面试程序和要求。
5.综合成绩排名
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6.面试事宜通知
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jgswglj.fujian.gov.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根据我局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历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按照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岗,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纳入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事业编制。拟聘为岗位1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聘用至省直象峰幼儿园(综合成绩第1)、省直广厦幼儿园(综合成绩第2)、省直屏西幼儿园(综合成绩第3、第4)、省直屏东幼儿园(综合成绩第5、第6)。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自办理好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全部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及时浏览。
十、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846649、87808713
联系人:张老师、邓老师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中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并接受对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监督电话: 0591-87839706(管理局机关纪委)、0591-87821262(管理局人事处)
点击下载:
1.2019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直属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表.doc
2.2019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直属幼儿园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