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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汝城县直赴高校招聘88名教师公告(2)

2019-03-14 11:38  |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9年汝城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在选岗、体检环节中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符合选岗条件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报销考生到汝城参加面试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住宿费报3月30日晚在汝城县住宿费用(凭票据实报销,报销金额上限为240元),交通费报销金额上限为就读大学与汝城县之间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销汽车,高铁二等座及以下、火车硬卧及以下)。

  (八)正式聘用人员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者,将享受学费补偿。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226907

  七、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 0735-8230888。

  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汝城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汝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汝城县直赴高校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9年汝城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学生基本情况证明(样式).doc

  下载全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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