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四川南充仪陇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人公告(3)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内若有以真实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
九、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属编制内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二)聘用人员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流)动。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等违反考风考纪的人员一经查实,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任何环节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五)招聘单位、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川委办〔2017〕29号)精神,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七)本公告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八)《报考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均须考生提供,且只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请各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或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7216861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0817-2810427
监督电话:0817-7216068
附件:1.仪陇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仪陇县2019年上半年公招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仪陇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