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中小学招聘教师202名公告
导读:2019上半年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中小学招聘教师202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至4月4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平昌县公办中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202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若后续招聘程序发现未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有关证书已参加报名考试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其责任自负。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天)以上,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平昌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 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符合《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6.本人不愿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5年的;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宜参加应聘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单位性质招聘人数
平昌县公办中小学全额财拨事业202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平昌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31日至4月4日22: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平昌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平昌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50元收费)。缴费时间:2019年3月31日至4月6日24: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9年4月11日至12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10楼2号人事股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