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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凉山金阳县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公告(3)

2019-03-18 14:09  |  金阳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内容。

  所报岗位相关知识,以说课为主,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日内在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inyang.gov.cn/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三)复检及递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体检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均不再递补。

  六、考核

  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选岗的岗位进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询,加分、笔试总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递补

  本次考试任何环节出现应考人员任何原因产生的空缺均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金阳县公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8733109(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738890(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监督电话:0834—8733036 (金阳县纪委监委)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见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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