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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昌吉州阜康市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公告(61人)

2019-03-19 11:20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新疆昌吉州阜康市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61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2019年3月16日-3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内,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具体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为全面落实区、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作的文件精神,不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结合阜康市农村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数61名,性别、民族、户籍均不限;招聘人员工作地点为各乡镇所辖的行政村。

  二、招聘条件及职位报考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基层工作,自愿到村服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在村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大专及以上学历。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要求的,均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阜康市公安系统在岗警务辅助人员、协警;

  2、近三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三)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10分;

  2、复转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3、“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1年(以整年计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在村(社区)工作满1年(以整年计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2.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5、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则加分。

  三、招聘工作程序

  3月15日,通过“阜康之窗”(www.fk.gov.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一)报名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2019年3月16日-3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内,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2、报名要求: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人员,需携带《阜康市2019年公开招聘编“到村工作大学生”报名表》(在阜康之窗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到阜康市委基层办(党校教学楼三楼)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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